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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会推荐-西海温泉、柘林湖两日游

年会推荐-西海温泉、柘林湖两日游支持无损退款

订制旅游 编号:SN0005
促销价:
888 起    (儿童价:¥200)
商城价:
¥999 (立省¥111)
往返天数:
2天
往返交通:
汽车
报名时间:
提前5天
发团日期:
天天发团
联系电话:
0791-86215292,86289980
  • 99 %满意度
  • 0点评
  • 549关注度
价格类型:
出游日期:
出游人数:
- + 成人
- + 儿童
产品经理推荐
参考行程
详细行程

第1天

D1

南昌-西海温泉

用餐

  早餐 午餐 晚餐

住宿

  西海温泉酒店主楼
 

南昌集合出发,到庐山西海国际温泉酒店集合,报到后用中餐,下午会议,晚宴,后自行泡温泉。

第2天

D2

西海温泉-柘林湖-南昌

用餐

  早餐 午餐 晚餐

住宿

 
 

抵达素有中国最美的湖光山色——“山水江南·醉美西海”之称的【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司马旅游码头】(车程约50分钟),后乘船进岛,亲身感受“水天相映成一色,人船穿游翡翠里”的美妙意境。登美丽西海组团的【彩虹岛】(游玩时间约40分钟),漫步彩云梯,走过幻影长廊,星光台上观景,走在水云间,感受美丽浪漫的自然风光、色彩缤纷的游乐世界。通过景区木桥游玩【女神岛】—美之“境”(游玩时间约50分钟),入美丽湖岛仙境、造美丽神话妙境、探美丽岛林幻境、观美丽西海大境,身在滨水道观湖景,爬上好汉坡,入眼镜心楼,走上女神台,身处山与水之间,面对仙境门,感山美、水美、人更美!后走中国最具特色的连岛浮桥前往【动物世界】(游玩时间约40分钟),进入孔雀园,与孔雀共舞,观孔雀开屏,让您大饱眼福。后游玩【金猴岛】(游玩时间约40分钟)探猴子监狱、观群猴献艺、零距离喂食与猴子们亲密接触。再经连岛浮桥前往【飞龙岛】(游玩时间约40分钟)观赏惊险刺激的上刀山下火海、飞车表演。后赴文化西海组团进入欢乐世界——观鱼区:近距离欣赏锦鲤、青鱼、红鮰、鳊鱼、鲶鱼、鲤鱼等等,然后登最具特色的【外婆岛I、II】(游玩时间约40分钟),体验江西最原始的农耕文化民俗,走人生路、财富路、预示人生运势的24节气罗盘、沙漏模型、前往【农韵大舞台】,观看特色演出,(红艺人表演、变脸等精彩节目。),后抵达外婆II岛,经三缘亭,体会天时地利人和,体验三级水车、手拐磨、脱谷机、纺织机、站桶等农家用具,让你仿佛进入别样的农家意境。观农耕道具展示区、辘轳井人牛犁田、池塘戏鱼、碾盘、观巨型组合水车等,让您回到原始纯真的农耕时代;之后游览完毕乘船返回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司马旅游码头,结束令您难忘的旅程!

费用说明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 导服   优秀导游服务(400/天);

2、门票   柘林湖门票含船票:135

3用餐 :中餐:50元,晚宴:90元,景区中餐:50元;

4、保险   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10/

5、住宿   西海温泉(含双早双温泉):760/间天;

6、会议室:1200/场;

费用不包含

个人消费
优惠说明

优惠说明

预订须知

如何预订


预定指南

 

一、微信咨询:18079110412

三、电话咨询:0791-86215292,18079110412

 

四、门店咨询:南昌市苏圃路189号外旅大厦568,578室

 

预定流程

 

1、线上预定:网站浏览产品——线上咨询——确认行程——线上支付——签订电子合同

2、门店预定:门店咨询——确认行程——门店支付——签订纸质合同

3、电话预定:电话咨询——确认行程——支付定金——签订合同

 

支付方式:

1、转对公账户:公司帐号:江西省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昌市北湖支行营业部

                                 帐号:1902 0734 0829

2、转微信(网站上的官方咨询微信:18079110412

3、转支付宝账户:pengzhen412@hotmail.com 

4、现金支付


温馨提示

重要提醒

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具体以与客服联系,以合同行程为准

违约责任:

 旅游者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出境社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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