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9天莫斯科+圣彼得堡-一价全含
  • ¥12999元起 原价¥13999 节省¥1000
  • 俄罗斯9天莫斯科+圣彼得堡-一价全含

  • 往返天数:9天 出发城市:江西南昌 报名时间:建议提前15天以上 往返交通:飞机 满意度:99 %发团日期:天天发团
价格类型:

费用包含

1、 机票:上海/俄罗斯往返国际机票,团队经济舱,含机场建设税;

莫斯科四星参考酒店

圣彼得堡四星级参考酒店

Izmailovo Hotel (Delta/Vega/Aifa)或同级

Sun Flower Park Hotel或同级

Art Hotel或同级酒店

Prince park Hotel Mosow或同级

Salut Hotel或同级

Intourist Kolomenskoe Hotel或同级

Aerostar Hotel或同级

Park Inn Pribaltiyskaya/Pulkovskaya Hotel或同级

Moscow Hotel或同级

Oktiabrskaya Hotel或同级

Gorkiy Hotel或同级

Original Sokos Hotel Olympia Garden或同级

Guyot Business Boutique Hotel或同级

Ambassador Hotel St Petersburg或同级

New Peterhof Hotel或同级

DOMINA Pulkovo Hotel and Apartments或同级

2、 酒店:俄罗斯当地四星级酒店(双人标准间)境外酒店都会有标准间、大床房、单人间等房型。会按酒店房间情况进行分配,如有造成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3、 用车:境外进口旅游巴士及外籍司机;

4、 导服:专业中文领队兼优秀中文导游;

5、 用餐:正餐:莫斯科圣彼得堡中餐用餐(正餐八菜一汤,十人一桌。如一桌人数减少餐数量减少);谢镇为俄式风味餐;

6、 门票: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门票即:克里姆林宫、圣三一教堂、冬宫、夏宫花园、叶卡捷琳娜花园和宫殿,军港;

7、火车:莫斯科/圣彼得堡 单程 夜卧火车票,四人软卧包厢(火车票随机出票,上下铺无法指定铺位)

8、签证:免签名单(仅限于中国内地持因私护照居民,外籍人士参团则须办理旅游签证,费用自理);

     9、保险:俄罗斯境外意外治疗险,(仅限做免签名单人员,签证者没有此项目)。  

10、境外司机导游服务费:900元/人;


费用不包含

1、单间差费用:3500元/人(全程)(具体详询业务人员);2、护照办理费用;3、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及航空意外险(均建议游客自行购买)。4、境内地面服务费用:如机场接送等;行李物品保管费及托运行李超重费;5、酒店内电话、传真、洗熨、收费电视、饮料等费用;6、服务项目未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例如特种门票(博览会、缆车等);7、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8、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10、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额外费用;11、航空公司燃油税上涨价格部份,如遇上涨则追补差价。


预定指南

 

一、微信咨询:18079110412

三、电话咨询:0791-86215292,18079110412

 

四、门店咨询:南昌市苏圃路189号外旅大厦568,578室

 

预定流程

 

1、线上预定:网站浏览产品——线上咨询——确认行程——线上支付——签订电子合同

2、门店预定:门店咨询——确认行程——门店支付——签订纸质合同

3、电话预定:电话咨询——确认行程——支付定金——签订合同

 

支付方式:

1、转对公账户:公司帐号:江西省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昌市北湖支行营业部

                                 帐号:1902 0734 0829

2、转微信(网站上的官方咨询微信:18079110412

3、转支付宝账户:pengzhen412@hotmail.com 

4、现金支付


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具体以与客服联系,以合同行程为准

违约责任:

 旅游者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出境社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