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葛仙村寻福记加婺源纯玩二日游 宿枕山宿
  • ¥499元起 原价¥499 节省¥0
  • 上饶葛仙村寻福记加婺源纯玩二日游 宿枕山宿

  • 往返天数:2天 出发城市:江西南昌 报名时间:建议提前5天以上 往返交通:汽车 满意度:99 %发团日期:单团天天发团
价格类型:

费用包含

【交通】全程旅游车(不限车型,不代占座),1 人 1 正座。(儿童及婴儿均视同成人占座);

【门票】成人赠送洪村、竹筏门票(成人赠送汉服体验、提灯夜游1.5小时左右) 

【保险】已含旅行社责任险,本产品不含旅游人身意外险,请游客自理旅游人身意外险费用,  

【导游】全程优秀导游讲解服务。

【住宿】一晚景区内商务酒店或枕山宿,酒店不同 价格不同,住哪个酒店以实际报名价格为准

若产生单男单女尽量拼房,不能拼的情况下提前补房差

【用餐】酒店含早餐(未占床位的不含早餐),有偿含1早2正餐


费用不包含

自理费用:葛仙山电瓶车+门票+索道+2正餐=旅行社优惠价140元/人需自理(否则无法游览景区,此价格为旅行社优惠价,无任何证件优惠。1.4米以上儿童可按成人计算占床含早餐。

1.2米-1.39米之间小孩自费套餐:葛仙山半价门票+电瓶车+半价索道+2个正餐半餐+半价洪村竹筏+汉服体验提灯夜游=优惠价180元/人(需提前一天报名预定)。

未占床的1.4米以上儿童自费套餐:含葛仙山全价门票+索道+电瓶车+2个正餐半餐+全价洪村竹筏+汉服体验提灯夜游=优惠价200元/人(需提前一天报名预定)


预定指南

 

一、微信咨询:18079110412

三、电话咨询:0791-86215292,18079110412

 

四、门店咨询:南昌市苏圃路189号外旅大厦568,578室

 

预定流程

 

1、线上预定:网站浏览产品——线上咨询——确认行程——线上支付——签订电子合同

2、门店预定:门店咨询——确认行程——门店支付——签订纸质合同

3、电话预定:电话咨询——确认行程——支付定金——签订合同

 

支付方式:

1、转对公账户:公司帐号:江西省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昌市北湖支行营业部

                                 帐号:1902 0734 0829

2、转微信(网站上的官方咨询微信:18079110412

3、转支付宝账户:pengzhen412@hotmail.com 

4、现金支付


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具体以与客服联系,以合同行程为准

违约责任:

 旅游者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出境社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