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上涠洲岛五日游
  • ¥2199元起 原价¥2199 节省¥0
  • 恋上涠洲岛五日游

  • 往返天数:5天 出发城市:江西南昌 报名时间:建议提前5天以上 往返交通:飞机 满意度:99 %发团日期:三月逢单发班
价格类型:

费用包含

2-12岁内可报名儿童,包含往返大交通,当地旅游车位费、导游服务费、半价正餐餐费(不占酒店 床位不含早餐不含门票)。

儿童费用说明:

身高1.2米以下:报价含机票、车位、正餐半餐

身高1.2-1.5米:报价含机票、车位、正餐半餐涠洲岛船票半票上岛费半票、涠洲岛地接

身高1.5米以上:按成人操作。

因涠洲船票不提供当日临时补票,如有儿童超高,则无法上岛,请提前落实身高购票,以免影响团队上岛

旅游交通

大交通:北海往返飞机,因机票为团队折扣票,一经确认或出票不得签转、更改、退票、换名。

旅游车:全程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一个正座,如有特别要求,请提前说明。旅游车到景点、餐厅需统一下车,期间不开空调。贵重物品不能存放在车上,遗失责任自负。

景点门票

所列景点首道门票(自费项目,景区小交通敬请自理,银滩景交20元/人,天主教堂景交20元/人,火山地质公园景交20元/人)。

赠送项目或者景点,因时间或天气原因不能前往或自动放弃,按“不退费用”和“不更换景点”处理!

 

用餐

全程42正,早餐餐标(入住酒店用餐,不用费用不退;不占床不含早餐);赠送正餐15/人其中北海一餐升级为素食自助餐)(围桌形式);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不含酒水;(餐厅可根据实际用餐人数酌情增加或减少菜量)

团餐退费说明:当地接待如遇到特殊情况或其他任何情况,赠送正餐不用不退,敬请知晓

 

酒店

本社指定北海/涠洲岛酒店双标间

不提供自然单间,单房客人可选择拼房、加床(钢丝床)或补房差。请每位客人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及交付一定房间押金,待退房时,酒店告之房间正常,会如数退还押金。

行程参考酒店

准三:

北海:地中海酒店,钦城酒店 ,汉庭酒店,桃园酒店,中玉酒店,振林大酒店,嘉州酒店等同级酒店

涠洲:涠洲山庄、新村渔庄、八七驿站,海尚明珠,亲海假日,碧海蓝天,馨水湾,春暖花开,丰华洋溢等同级酒店

可升级以下酒店:

北海:雅思特酒店悦间新旅居酒店悦居酒店锦江之星酒店盛元大酒店等同级酒店

涠洲:西角59号杨家馨庭院,夏至阳光、黄金海岸7+1假日酒店滴水丹屏等同级酒店

准五:

北海:日不落、仟那或同级酒店

涠洲:唯一阅海、海韵之嘉、东海湾或同级

温馨提示

1、行程披露参考酒店如因房满或被征用的情况不能接待旅游团队的,旅行社将调整安排团队入住当地不低原档次的其他同类型酒店;由于不同区域的游客对酒店标准的认知存在偏差,敬请保持入乡随俗的闲适心情!

2、为执行《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倡导绿色出行,自2021年5月1日起,部分酒店不主动提供以下客房一次性用品,牙刷、梳子、香皂、浴帽,如有需要请联系前台工作人员。您可自带一次性用品。

3、按酒店惯例,中午12:00前退房,请客人安排好时间、如果送机时间比较晚、行李可以寄放在前台,旅游目的地酒店热水限时供应。

4、由于岛上资源匮乏,涠洲岛旺季用电十分紧张,偶有停电、停水现象发生,敬请谅解!



费用不包含

①娱乐项目及个人消费。②行程中未包含项目,及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银滩电瓶车20元/人、火山口地质公园电瓶车20元/人,天主教堂电瓶车20元/人)③旅游人身意外险、航空保险自理。


涠洲岛停航补充协议

因北海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特殊性暑期7月8月为台风多发季节(8月多有航道堵塞情况),如游客在游览期间遇台风天气或航道堵塞等非人为原因造成停航(实际停航通知以船务公司公布消息为准)根据以上情况做以下处理方案:

序号

      

结算价格

1

可直接退费用船票300+门票120=420元余下时间自由活动不含车岛

420元/人

2

红树林+赶海+大江埠=580元         优惠价格420元

420元/人

3

红树林+大江埠+海洋之窗=500元     优惠价格420元

420元/人

4

德天跨国大瀑布+通灵大峡谷=500元  优惠价格420元

420元/人

5

巴马双百一村(百魔洞+百鸟岩+长寿村)2日游=500元优惠价格420

420元/人



预定指南

 

一、微信咨询:18079110412

三、电话咨询:0791-86215292,18079110412

 

四、门店咨询:南昌市苏圃路189号外旅大厦568,578室

 

预定流程

 

1、线上预定:网站浏览产品——线上咨询——确认行程——线上支付——签订电子合同

2、门店预定:门店咨询——确认行程——门店支付——签订纸质合同

3、电话预定:电话咨询——确认行程——支付定金——签订合同

 

支付方式:

1、转对公账户:公司帐号:江西省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昌市北湖支行营业部

                                 帐号:1902 0734 0829

2、转微信(网站上的官方咨询微信:18079110412

3、转支付宝账户:pengzhen412@hotmail.com 

4、现金支付


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具体以与客服联系,以合同行程为准

违约责任:

 旅游者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出境社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