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天数:7天
原价:¥2690元
优惠价:¥2580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0791-86215292, 86279952
3.游览结束后返回到扎灌崩乘坐景区观光车出景区
4.前往参加【康南藏家歌舞晚宴】(价值280 元/人,此为赠送项目,不参加不做等价交换或者
退费);走进藏家,接受藏家隆重的献哈达欢迎仪式,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一起载歌载舞, 体
验千年一醉香巴拉的古朴豪迈之情,充分感受香巴拉的魅力和康南藏文化的独特内涵,让您身未
动,心已远,沉浸属于自己的诗与远方
【独家住宿】璞美客、君怡、万豪、藏缘、贡嘎、云墨艺术、蓝月山谷或同等级豪华酒店
【住宿标准】双人标准间,LED 宽屏电视,房间wifi 覆盖、独立卫浴,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
【温馨提示】1.洛绒牛场至五色海、牛奶海,路途遥远且海拔非常高,对身体素质要求很高,建
议各自依据自身身体状况决定是否前往;如需游览则须签订书面协议,费用与安全自理与旅行社
无关。
2.马帮由当地人经营,如因费用和服务水平有争议和投诉,旅行社无责。请在消费前明确清楚费
用服务细节;骑马时请戴手套,需注意安全,必须由马夫牵方能骑。
3.亚丁景区内中为自热米饭,客人可提前自备干粮;景区气侯变化不定,请准备好雨具。
预定指南
一、微信咨询:18079110412,13803518689
二、QQ咨询:27082246,732626002
三、电话咨询:0791-86215292,86279952
18079110412,13803518689
四、门店咨询:南昌市苏圃路189号外旅大厦568,578室
预定流程
1、线上预定:网站浏览产品——线上咨询——确认行程——线上支付——签订电子合同
2、门店预定:门店咨询——确认行程——门店支付——签订纸质合同
3、电话预定:电话咨询——确认行程——支付定金——签订合同
支付方式:
1、转对公账户:公司帐号:江西省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昌市北湖支行营业部
帐号:1902 0734 0829
2、转微信(网站上的官方咨询微信:18079110412,13803518689)
3、转支付宝账户:pengzhen412@hotmail.com ,18907097602
4、现金支付
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具体以与客服联系,以合同行程为准
违约责任:
旅游者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出境社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