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天数:1天
原价:¥200元
优惠价:¥198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0791-86215292
行程安排:
08:30——09:30 集合出发前往黄马老庆祥农庄
09:30——10:00 破冰游戏-热身舞蹈,让小伙伴快速融入活动,相互熟悉
◆在培训的预热阶段,培训师将通过破冰这一环节使队员迅速的融入角色,建立团队文化(队长、队名、队旗、队训及设计队歌)并展示。
◆团队展示阶段可以使参训人员在瞬间打破隔膜,迅速溶入团队。在以后的项目中团结一致、齐心合作,为团队的团结而努力,增强团队凝聚力。
10:00——12:00 拓展项目体验 团结,协作,分享,奉献
活动参考:
项目名称:挑战150
项目描述:
全体教队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组综合任务。操作性强,安全性高,兼具
一定的竞技性,相对更容易激发大家的热情,且都可以由一名教练完成整个学体验过程,效率相对也较高,因此,我们把它当做一个教学模板来使用。
培训目标:1、典型行为:在四轮比赛过程中,我们的效率是如何一
步步提升的?
2、典型行为:通过刚才的项目,你在团队中扮演了一个
什么角色, 这个角色适合你吗?
3、典型行为:时间是有限的。
项目名称:毛毛虫: 项目介绍: 各队将队伍分成若干个小组,比赛开始前, 各队的第一小组队员骑在比赛器材上,双手把住固定把手立于起跑线后。裁判发令后,队员通过协调配合使比赛器材在跑道上行进,若干个小组之间时行接力。以各参赛队的最后一小组所用比赛器材触及终点线所在垂直平面为计时停止,用时少者名次列前。 项目目标: 这个活动主要考究的是队员的配合性和协调性,步调一致才能走得快,很多时候,组员都知道要使劲往前冲,但是各自步调不一致反而会乱,降低效率,这个时候需要组长喊口号,让大家步调一致,劲往一处使,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力争上游的竞争中收获欢声笑语和加深团队友谊。 项目名称:疯狂市场 项目描述: 在一个圈内放置了30张未知的数字信息卡片,各组成员的任务是有两次进入规定圈的机会,每次60秒的时间内把1-30的数字卡片按照依次全部的要求交给培训师。 培训目标: 1、体验高速度的配合,体验团队成功的极大喜悦; 2、团队内合理分工、有效计划、强执行力; 3、团队的智慧是个体的差异,只有将个体的不同聚在一 起,这些差异将给团队带来极大的收获; 4、竞争不是目的,双赢才是最佳的选择。
12:00——14:00自助烧烤,小伙伴品尝自己的劳动成果
14:00——15:30 真人CS(100人分3批人轮流CS。)互换时间射箭;
15:30——17:00合影留念,结束,返程
1.交通:空调旅游车(客运资质齐全、全座保险、车况良好):50元/人;
2.门票:含CS及拓展训练:75元;
3.导游:全程导游持证上岗:10元/人;
4.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10元/人
5、一中餐(自助烧烤,十荤十素,无限量荤菜:鸡腿、羊肉串、牛肉串、鸡柳、鸡排、热狗、小黄鱼、小肉、骨肉相连 里脊肉、雪花棒、牛肉丸 (10-12种,确保10种)素菜:面筋、千叶豆腐、小馒头、韭菜、土豆、金针菇 茄子、包菜、黄瓜、辣椒):55元/人
预定指南
一、微信咨询:18079110412,13803518689
二、QQ咨询:27082246,732626002
三、电话咨询:0791-86215292,86279952
18079110412,13803518689
四、门店咨询:南昌市苏圃路189号外旅大厦568,578室
预定流程
1、线上预定:网站浏览产品——线上咨询——确认行程——线上支付——签订电子合同
2、门店预定:门店咨询——确认行程——门店支付——签订纸质合同
3、电话预定:电话咨询——确认行程——支付定金——签订合同
支付方式:
1、转对公账户:公司帐号:江西省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昌市北湖支行营业部
帐号:1902 0734 0829
2、转微信(网站上的官方咨询微信:18079110412,13803518689)
3、转支付宝账户:pengzhen412@hotmail.com ,18907097602
4、现金支付
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具体以与客服联系,以合同行程为准
违约责任:
旅游者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出境社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