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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团建-福建东山岛双动高标三日游

公司团建-福建东山岛双动高标三日游

旅游天数:3天

原价:¥1380元     优惠价:¥1340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0791-86215292

 



产品经理推荐:

往返动车

纯玩无购物


行程特色:

线路玩法:

旅游小贴士:

行程安排:

第1天   南昌-漳州-东山岛
早上南昌乘动车抵达漳州(参考动车D2321(0812/1311后乘赴东山岛,游览浪漫迷人、国家级健康型海滨浴场【马銮湾海滨景区】(约2小时)观赏帆船、帆板训练,悠闲品茗,享受日光浴,感受蓝天、白云、沙滩、浪花…亦可自由自费体验东山最古老的捕鱼“拉山网”:由渔民驾舟出海,撒网,亲密的接触湛蓝的大海,领略渔夫海上劳作的艰辛、收获的失望的种种滋味,在海上打渔、喊着整齐的“搬山网”口号,亲手拉上鲜活乱蹦的活鱼……或礁丛中拾贝壳的旅游活动中体会海洋的神奇和征服大海的快感,从中理解和了解人与海的较量,海边人的直爽热情和独特的渔岛风俗民。“渔家乐”让人驱尽残存的最后一丝烦恼,唤起的久违的童真。
用餐:早餐 ×  午餐 √  晚餐 √
住宿:东山岛

第2天   东山岛


早餐后游国家4A级风景名胜--风动石景区60(约2H),漫步“古城”追昔抚今、往日倭寇夷舰横行的海面,如今渔船穿梭,游艇飞弛;继而参观天下第一奇石—“风动石”、活灵活现的石僧和高高耸立的文峰塔巧成“石僧拜塔”等自然景观;贵子石、钓鳌台留下了母系氏族时期的图藤;博物馆、纪念馆记录着与台湾的历史渊源;“关帝庙”就是最好的见证,它是台湾众多关帝庙的主庙;走出古城犹如穿过时间隧道,来到城东海滨,呼吸清新的空气观赏天然海蚀洞“虎崆滴玉”让您一览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下午前往海湾公园苏峰山环岛路花海,就像一条串珠的线,将串起南门湾、屿南湾、马銮湾、金銮湾一直到苏峰山的沿海景点,打造富有东山海岛特色“海湾公园风情轴”晴日,则浮光耀金,帆影往来。乘船往中国四大名屿之一的海上仙山【东门屿55】(约2小时):观明嘉靖五年修建的文峰塔、悠悠亲情望夫崖、明大学士黄道周少年读书处、七千多年前古人类留下的岩画、壁虎戏象、渔翁石、鹰嘴岩等后入住酒店。后返酒店。



用餐:早餐 √  午餐 √  晚餐 √
住宿:东山岛

第3天   东山岛-南昌
餐后游览参观谷文昌纪念馆(约1小时)瞻仰谷文昌纪念碑、参观谷文昌纪念馆,重温谷文昌带领东山军民与严酷恶劣的自然环境作斗争的风雨历程和艰苦创业精神,目睹东山县改革开放日新月异的变化,教育意义非常深刻。后乘车赴【南门湾】——电影左耳拍摄地,因2015年苏有朋执导的电影《左耳》让这片海湾成为游客前往东山岛必到达的热门景点之一。后送漳州动车站D6534(18:25/23:47)返回温暖之家,结束愉快的行程! 
用餐:早餐 √  午餐 √  晚餐 ×
住宿: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

南昌到漳州往返动车二等座:500/人;

2、住宿

东山岛2晚舒适型海边酒店双人标准间:350/间天

(不含单房差,产生单房差客人自理);酒店早餐为赠送,不占床者不含早。

3、用餐

2,2正餐,正餐需带司机导游一起用餐;

4、景交

当地29座空调旅游车:4200/台;

5、门票

行程所列景点大门票(个人消费除外):风动石60,东山屿:55元;

6、导服

优秀地陪导游服务:400/天;

7、保险

旅行社责任保险,旅游意外险:10/人;

8、购物店

全程不进购物店;

费用不包含:

如何预订:


预定指南

 

一、微信咨询:18079110412

三、电话咨询:0791-86215292,18079110412

 

四、门店咨询:南昌市苏圃路189号外旅大厦568,578室

 

预定流程

 

1、线上预定:网站浏览产品——线上咨询——确认行程——线上支付——签订电子合同

2、门店预定:门店咨询——确认行程——门店支付——签订纸质合同

3、电话预定:电话咨询——确认行程——支付定金——签订合同

 

支付方式:

1、转对公账户:公司帐号:江西省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昌市北湖支行营业部

                                 帐号:1902 0734 0829

2、转微信(网站上的官方咨询微信:18079110412

3、转支付宝账户:pengzhen412@hotmail.com 

4、现金支付


重要提醒:

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具体以与客服联系,以合同行程为准

违约责任:

 旅游者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出境社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