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天数:6天
原价:¥4180元
优惠价:¥4080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0791-86215292,86289980, 86279952
1:交通 含省内单程机票(团队票开出后不得签转、更改及退票),含机场建设费,燃油税。全程空调旅游车,按我社拼团人数选择车型,全程空调旅游车;每人确保正座和10%的空座率:
2:酒店 全程入住国际挂五星酒店+升级一晚国际顶级品牌连锁酒店+傣式定制五星
昆明参考酒店:昆明挂五星酒店—豪生大酒店(如遇旺季房源紧张,我社有权调整为:花之城豪生大酒店、丽水云泉酒店、鑫盛达国际酒店、云桢花园酒店、香江大酒店、三茂城市印象酒店、昆明都市高尔夫大酒店、绿洲大酒店、佳华广场酒店、擎天新悦酒店等同级)4:景区内购物店 打洛翡翠、国家宝藏黄龙玉、城市综合体:
5:导游 优秀导游上团讲解、服务,让你感受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天及最后一天是专业接机组工作人员接送机)
2: 全程不提供自然单房差,自然单房差由客人自理;不含旅游意外险(建议游客自行购买)、航空保险、出发地机场接送费、各类自愿消费等。
3:索道:单程50元/人、往返70元/人;
预定指南
一、微信咨询:18079110412
三、电话咨询:0791-86215292,18079110412
四、门店咨询:南昌市苏圃路189号外旅大厦568,578室
预定流程
1、线上预定:网站浏览产品——线上咨询——确认行程——线上支付——签订电子合同
2、门店预定:门店咨询——确认行程——门店支付——签订纸质合同
3、电话预定:电话咨询——确认行程——支付定金——签订合同
支付方式:
1、转对公账户:公司帐号:江西省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昌市北湖支行营业部
帐号:1902 0734 0829
2、转微信(网站上的官方咨询微信:18079110412)
3、转支付宝账户:pengzhen412@hotmail.com
4、现金支付
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具体以与客服联系,以合同行程为准
违约责任:
旅游者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出境社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