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天数:7天
原价:¥699元
优惠价:¥599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0791-86215292,86289980 ,86279952
南昌昌北集合出发自行提前2小时到达昌北机场,乘机前往南宁,下飞机后,入住酒店!
早餐后乘车前往边境城市—东兴(车程约3个小时)沿途观赏广西沿海迷人风光,感受从内陆城市向边境城市过渡不同风土人情, 10点30分左右抵达中越边境城市----东兴,于指定餐厅集合,集体用餐,等待领队安排出境事宜,用完中餐后,从餐厅乘坐电瓶车(口岸电瓶车20不含,需自理),前往口岸办理出境手续(约1小时,视具体人数而定)。经中越友谊大桥观北仑河风光,大清国五号界碑,中越友谊大桥(大桥是连接中越两国人民友谊的纽带,记载着中越两国的历史濸桑,1900年,越南还沦为法国的殖民地,法国人在北仑河修建起一座桥,1958年,我国在北仑河修建起水泥桥,1979年二月,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大桥被炸断,中越关系正常化后,北仑河大桥再次修建,并于1994年4月17日恢复通车,这也是我们现在看到的大桥。大桥全长111米,桥中间有一条斑马线,是中越大桥管理线,“跨一步而出国”在这里成为现实。两国的国旗分别在大桥的两端矗立飘扬,正如两兄弟一刻不离的在挥手致意,它们仿佛在告诉人们,不要战争,要的是永远和平),入境越南后参观越南经济特区—越南芒街越免特产中心,在这里可购买到著名的越南特色木雕工艺品、实惠的橡胶拖鞋·····行车约3个半小时到达越南著名的旅游城市---下龙,车览【下龙会展中心】,途经【下龙富人区】越南革新开放成果展示,富人区边上有一幢幢现代化与越南传统结合的别墅,向路经的客人展示了越南国穷民富的特色。晚餐后入住酒店,晚上自由活动。
备注:下龙是美食天堂,吃货一族可以自行去品尝越南特色小吃:越南鸡粉、虾饼、肉粽、炸春卷、牛肉火锅、海鲜烧烤、绿豆糕、越南咖啡等。
特别说明:1、行程中途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生间等地仅供休息和方便只用,游客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游客因购物产生的纠纷与旅行社无关。
2、公园、博物馆、体验馆、或对景区内设立的商店,如需购买或食用敬请谨慎,不作旅行社进店范畴,自行购买的产
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敬请知晓。
早餐后抵达越南北部唯一一座拥有岛主的私人岛屿“巡州岛”,车览巡州岛度假区及海岸风光后到巡洲岛码头观看越南的国粹表演“水上木偶戏(备注:定时免费演出,有时因天气或团队到达时间不巧造成停演或无法观看时不减费用不另作补偿)”,乘船出海,倘佯于万顷碧波之中。漫游世界八大自然遗产之一的“海上桂林”, —下龙湾(游览时间约5H)(在1500多平方公里的海面上、耸立着3600多座大小不一、千姿百态的喀斯特地貌的山石、更以其“海美、山幽、洞奇”三绝而享誉天下),数不胜数的风景尽收眼底,从斗鸡石出发游览下龙湾的精华景点之一【迷宫仙境】,随着游船观赏一座座的独立仙岩(大拇山、青蛙山、天鹅山)等千姿百态的景色。后乘坐小木船前往下龙湾最神秘的景点-【月亮湖】,月亮湖是一个360度皆为垂直绝壁的封闭海湾,空灵幽闭。湖水清澈见底,水平如镜,从上面俯瞰圆如满月,所以称为【月亮湖】。午餐安排于船上进行,品越南渔民特色餐。下龙湾亦有小渔船如影相随,也可自行购买海鲜交由船家加工,享受专属于自己的海鲜大餐(费用自理),把酒临风,去国怀乡之忧荡然无存,在天海一色中的游船上大快朵颐,美妙的感觉在您的全身悄悄蔓延。午餐后前往越南最浪漫、最漂亮的岛屿—【天堂岛】,天堂岛是下龙湾唯一有沙滩的岛屿,金黄色的沙滩,蔚蓝色的海水,仿佛置身世外桃源一般,登上天堂岛,领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感觉,环顾四周,如同进入蓬莱仙境。乘车前往河内(车程约3.5H),晚餐后入住酒店,晚上自由活动。晚餐后入住酒店,晚上自由活动。
早餐后参观越南首都的中心----【巴亭广场】巴亭广场位于越南首都河内的市中心,是举行集会和节日活动的重要场所。巴亭,原为清化省鹅山县的一个乡。19世纪80年代,巴亭最早爆发抗法运动;为纪念越南人民的抗法斗争,越南"八月革命"胜利后遂以"巴亭"为此广场命名。1945年9月2日,胡志明主席在此宣读越南《独立宣言》,宣布越南民主共和国(1976年改名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成立。 巴亭广场长320米,宽近100米,地面除贯通路段外由168块小草坪组成,可容纳20万人。广场西侧为胡志明主席陵,东靠巴亭会堂,四周绿树萦绕,建筑围拱如壁。巴亭广场有数条辐射状的林荫大道与河内市区其它部分相联。长1000多米,宽24米的雄王大道贯通广场。【胡志明陵】(2017年9月到12月期间越南国家将对胡志明主席陵墓进行闭馆保养而停止参观)【主席府】、【胡志明故居】、【独柱寺】、【博物馆】(共游览约2小时),午餐后乘车返下龙(约3.5 小时),晚餐后入住酒店自由活动。
早餐后乘车返越南芒街口岸【180KM,3.5小时】抵达芒街,期间越南导游办理离境手续(口岸附近参观越南海产馆等待约
一小时),入境返回东兴口岸,中餐后乘坐车返北海,入住酒店!
早餐后游览4A级景区天下第一滩——【北海银滩】(游览时间2个小时,如不下水游泳约50分钟左右),沙滩均由高品位的石英砂堆积而成,在阳光的照射下,洁白、细腻的沙滩会泛出银光,故称银滩,北海银滩以其“滩长平、沙细白、水温净、浪柔软、无鲨鱼”的特点,被誉为“中国第一滩”,(北海推荐自费:环岛游游轮180元/人、赶海260元,渔家乐240元、约2小时、大江埠168元/人约2小时、海洋之窗170元/人约2小时),期间穿插珍珠玉器或珍珠店、丝绸店(约60-90分钟),游北海市最大的综合广场北部湾广场及北海城市标志及象征北海城雕---【南珠魂】(游览15-30分钟)。晚餐后可自行前往【百年老街】(约30分钟),珠海路毗邻外沙岛,是一条百年老街,始建于1883年,长1.44公里,宽9米,沿街遍布英国、法国、德国领事馆旧址,德国森宝洋行旧址和天主教堂女修院旧址等许多中西合璧的骑楼式建筑,见证了北
海曾经的繁华,被誉为鲜活的“近现代建筑年鉴”。后自由活动。
早上指定时间集合,乘车前往南宁机场,搭乘飞机返南昌,返回温馨的家
1、酒店:越南常用经济型标准双人间,南宁、北海经济型标准双人间参考酒店: 北海:金海商务、振林、蓝海湾、博奕、锦源、地中海、东峰、体育宾馆等或同级酒店 下龙湾:万里 、金进、黄英、纽西兰、花岗、玉梅、长江、新世界等或同级酒店; 2、交通:旅游空调车(一人一正座); 3、用餐:全程用餐8正6早餐,正餐餐标:20元/人/餐(8菜一汤,10人一桌,人数减少,酌情上菜,不吃不退); 4、景点: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门票;特别声明:行程中“天堂岛、巡州岛、和 水上木偶戏”、 月亮湖、迷宫线路、均为我社特别赠送项目,如游客不参与游览,亦无费用减退 。 备注:快艇快线:下龙湾很大景点很多,我们游完行程所含的景点后,如果客人没有尽兴还想玩其它景点可自费乘快艇前往,自愿消费不强制; 5、导游:全程安排中文导游服务; |
1、不含签证费300元/人; 2、不含口岸电瓶车20元/人 3、个人消费:行程之外所产生的个人费用(如电话、洗衣、饮料等); 4、不含境外旅游意外险; 5、不含照片费; 6、不含因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7、不含单房差,如遇单人,则与其他同性团友或领队拼房。 8、不含行程未注明的餐(自行品尝当地特色美食) |
预定指南
一、微信咨询:18079110412,13803518689
二、QQ咨询:27082246,732626002
三、电话咨询:0791-86215292,86279952
18079110412,13803518689
四、门店咨询:南昌市苏圃路189号外旅大厦568,578室
预定流程
1、线上预定:网站浏览产品——线上咨询——确认行程——线上支付——签订电子合同
2、门店预定:门店咨询——确认行程——门店支付——签订纸质合同
3、电话预定:电话咨询——确认行程——支付定金——签订合同
支付方式:
1、转对公账户:公司帐号:江西省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昌市北湖支行营业部
帐号:1902 0734 0829
2、转微信(网站上的官方咨询微信:18079110412,13803518689)
3、转支付宝账户:pengzhen412@hotmail.com ,18907097602
4、现金支付
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具体以与客服联系,以合同行程为准
违约责任:
旅游者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出境社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