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天数:3天
原价:¥1050元
优惠价:¥980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0791-86215292,86289980
早指定地点集合出发,车赴庐山(门票160元)(车程约2.5小时), 参观庐山别墅的代表之作——【美庐】国共
两党领导人都曾下榻在此,参观【庐山会议旧址】原称庐山大礼堂,系民国时期庐山三大建筑之一,1959年中共中央八届八中全会、1961年中央工作会议,1970年中共中央九届二中全会在此召开。游白居易所题“人间四月芳菲尽,山
寺桃花始盛开”【花径】,游走全长1452米,庐山最美丽的峡谷、因四季花开灿若锦锈【锦绣谷】:神龙巧救朱
元璋【天桥】、无限风光在【险峰】、更有天生一个【仙人洞】。中餐后游【三宝树】、庐山恋取景地【黄龙潭】、西游记水帘洞景地【乌龙潭】,庐山山上寺庙【黄龙寺】,返回南昌,住南昌。
早南昌酒店接集合出发,车赴革命摇篮—井冈山(全程高速及一级盘山公路约350公里,车程约4.5小时约),参
观雄伟壮美的“井冈红旗”。一是它像一块屹立不倒的巨石,象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井冈山奠基;井冈山——“一号
工程”【博物馆】,参观毛泽东同志旧居【茨坪旧居】,乘观光车赴财富之山—【笔架山】(缆车142元/人自理),景区位于全国著名的5A级风景名胜区井冈山的南大门,景区内以纯天然的自然景观为主,以“十里杜鹃长廊”、“七大峰”、“五大奇观”而享誉,“乘十里索道、走十里栈道、观十大美景、赏十里杜鹃、十里井冈松”是笔架山独有特点。
辅以特有的人文、历史景观,形成了笔架山内独具风格的“红”、“绿”交相辉映的旅游佳境格局,住井冈山
早餐后,乘观光车游【黄洋界】(五大哨口之一,1928年8月敌军四团攻击该地,我军兵力只有一个营,以少胜多的著名战役。毛主席专门写了《西江月.井冈山》纪念),此处自费观看【黄洋界炮声隆电影】(60元/人,3D立体电影,身临其境的感受下当年的保卫战斗场面,参观峡谷深幽、奇峰险峻、林翠花香、飞瀑成群的【五龙潭瀑布群】(客人可步行或自费乘坐往返索道72元/人),中餐后瞻仰【北山烈士陵园】((如遇政策性闭馆,取消此行程)(由井冈山革命烈士纪念堂、井冈山碑林、井冈山雕塑园、井冈山革命烈士纪念碑组成),参观碑林140块书法碑刻,参观雕塑园有20多位革命代表人物塑像组成,如毛泽东,朱德,贺子珍等人,参观井冈山烈士纪念碑,是看茨坪最佳位置,可看茨坪全景。参观中国桑蚕基地,海上丝绸之路起点——【井丝坊】下午返回南昌,结束红色之旅!
1、住宿:南昌庐山井冈山各一晚准四标标间(南昌酒店不能保证三人间,出现调整不成单房差按标间补)
2、用车:全程空调旅游用车(保证每人一个座位);
3、门票:庐山和井冈山大门票(不含庐山和井冈山观光车170元/人必须自理)
4、用餐:1早4正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
5、导游:当地优秀导游讲解服务;
6 儿 童 :1.2米以下儿童:儿童结算只含餐车,1.2米以上需自行购买半价门票
优惠门票:65岁老人免票退290元/人 ,1.2以上学生半票退125元/人
1、个人消费项目;
2、旅游意外保险(建议客人购买);
3、住宿产生单房差客人。
预定指南
一、微信咨询:18079110412
三、电话咨询:0791-86215292,18079110412
四、门店咨询:南昌市苏圃路189号外旅大厦568,578室
预定流程
1、线上预定:网站浏览产品——线上咨询——确认行程——线上支付——签订电子合同
2、门店预定:门店咨询——确认行程——门店支付——签订纸质合同
3、电话预定:电话咨询——确认行程——支付定金——签订合同
支付方式:
1、转对公账户:公司帐号:江西省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昌市北湖支行营业部
帐号:1902 0734 0829
2、转微信(网站上的官方咨询微信:18079110412)
3、转支付宝账户:pengzhen412@hotmail.com
4、现金支付
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具体以与客服联系,以合同行程为准
违约责任:
旅游者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出境社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