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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旅游  婺源 篁岭纯玩二日游

江西旅游 婺源 篁岭纯玩二日游

旅游天数:2天

原价:¥298元     优惠价:¥288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0791-86215292,86289980

 



产品经理推荐:

 

活动主题一座挂在山崖上的村庄,一处中国绝无仅有的晒秋人家风情画;

行程亮点  一起来欣赏全世界独一无二的篁岭美景,看小桥流水源头村,访朱子理学理坑村,

出游保障  正规旅游大巴车 专职持证导游 12正,安心可口团餐


行程特色:

线路玩法:

旅游小贴士:

行程安排:

第1天   南昌--婺源
   早指定集合乘车赴婺源,车程约4小时,中餐后游览:小桥流水【源头古村】游览60分钟源头古村位于江西省婺源县赋春镇。据《吴氏宗谱》记载,源头古村始于明代洪武年间,距今700多年。休宁县查山吴伏阳云游到此,有感此地山清水秀、植被茂盛、土地肥沃,仿佛看到了宋代著名理学家朱熹诗中所描述的梦里老家,便决定举家迁移,在此定居,取名源头村。这是一个原生态的古村落,空气好、环境好、生态好,保存着大片的阔叶林和竹林。源头古村也可以说是一个浓缩版的婺源,这里有金黄的油菜花田、婺源村落特有的水口、秀水环绕的小桥流水人家、文化底蕴深厚的探源书屋、古朴典雅的窥月茶楼和如天然氧吧一样的龙泉溪谷等,溶人文与自然于一身。

游览:朱子理学名村理坑(游览90分钟)婺源理坑建村于北宋末年,村人好读成风,崇尚读朱子之节,服朱子之教,秉朱子之礼,被文人学者赞为理学渊源。百年来这偏僻山村,秉承勤学苦读之风,人才辈出,先后出过尚书余懋衡,大理寺正卿余启元,司马余维枢,知府余自怡等七品以上官宦36人,进士16人,可见理坑昔日的辉煌。至今仍保存完好的古建筑有明代崇祯年间广州知府余自怡的官厅,明代吏部尚书的天官上卿,明代万历年间的尚书第,清代顺治年间的司马第等,还有花园式的云溪别墅,园林式建筑花厅。这些古建筑粉墙黛瓦飞檐戗角、三雕工艺精湛,布局科学、合理、冬暖夏凉,是生态文明的绿宝石,是建筑艺术的博览园。行程结束后入住酒店休息。

用餐:早餐 ×  午餐 √  晚餐 √
住宿:婺源

第2天   婺源--南昌
 早后乘车赴婺源篁岭,游览晒秋人家篁岭自理索道120/人送,游览3小时篁岭因【梯田花海】【晒秋】闻名遐迩,【天街】似玉带将经典古建串接,徽式商铺林立,前店后坊,仿佛一幅流动的缩写版“清明上河图”。乘上高空索道,俯瞰独特的晒秋奇观【百米高空玻璃栈道】惊险又刺激,索桥全长298米,垂直高度98米,中间段铺设48米玻璃栈道。独特的旅游体验带您走进【卧云桥】【垒心桥】篁岭景区精彩看点:【晒秋人家】【天街古巷】【五桂香堂】【奇异怪屋】【古树群】【梯田花海】【爱在心田】等,这里一定是你不容错过的婺源代表性美景。参观:徽派古村全景观景台【汪口观景台】(不进村、停留时间约15分钟)观景台位于汪口村的最高位置,可俯视汪口村全景,观平渡堰,二水廻澜,成片的徽派民居,错落有致的马头桥,青山与绿水环抱,是摄影爱好者的天堂。后乘车返回南昌,结束愉快的中国最美乡村之旅! 
用餐:早餐 √  午餐 ×  晚餐 ×
住宿:温暖的家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住宿:普通酒店2-3人间标间;(定时热水,彩电 独立卫生间)

2、用车:全程空调旅游用车(保证每人一个座位);

3、门票:景点所列首道大门票,篁岭索道需要自理,

4、用餐:12正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第二天中餐30/人自理

5、导游:当地优秀导游讲解服务;

7、退票:此行程任何优惠证件不再享受费用减免;

6.   1.2米以下儿童:儿童结算只含餐车,1.2米以上需自行购买门票及和索道



费用不包含:

1、个人消费项目;

2、旅游意外保险(建议客人购买);

3、住宿产生单房差

如何预订:


预定指南

 

一、微信咨询:18079110412

三、电话咨询:0791-86215292,18079110412

 

四、门店咨询:南昌市苏圃路189号外旅大厦568,578室

 

预定流程

 

1、线上预定:网站浏览产品——线上咨询——确认行程——线上支付——签订电子合同

2、门店预定:门店咨询——确认行程——门店支付——签订纸质合同

3、电话预定:电话咨询——确认行程——支付定金——签订合同

 

支付方式:

1、转对公账户:公司帐号:江西省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昌市北湖支行营业部

                                 帐号:1902 0734 0829

2、转微信(网站上的官方咨询微信:18079110412

3、转支付宝账户:pengzhen412@hotmail.com 

4、现金支付


重要提醒:

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具体以与客服联系,以合同行程为准

违约责任:

 旅游者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出境社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