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天数:1天
原价:¥198元
优惠价:¥188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0791-86215292,86289980
早上开元名都酒店集合出发赴【神雾山风景区】(车程约2.5小时),抵达后游览赣北第一高峰、避暑胜地、天然氧吧—神雾山景区(海拔1547米):吴王殿、筷子树、螺王石、象鼻洞、通天巷、吴王碑、洞天福地、弥勒佛、摩崖石刻、将军石等(游玩时间约2小时)。下午赴【武宁长水村】(车程30分钟),沿途欣赏柘林湖美景,前往参观国务院温家宝同志亲临视察集体林权改革的长水村,长水村历史悠久,据说三千年的西周市区就有人在此居住生活,世世代代的繁衍生息在这里留下了印记,这一片古老的红豆杉林就是一千年当地村民生活的见证。接下来参观农家乐青年文明示范户红豆杉饭庄。接下来游览月坑口悦溪林(游览时间半小时),往前走10米进入红豆杉种植观赏园参观,外观红豆杉主题餐厅(参观30分钟),在此周边可嬉戏玩水,乘车返回南昌(车程约2小时),结束令您难忘的愉快之旅!
1.交通:空调旅游车(客运资质齐全、全座保险、车况良好):70元/人,保证上座率9成;
2.门票:神雾山门票:58元;
3.导游:全程导游持证上岗:10元/人;
4.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10元/人;
5、一中餐(10人一桌,10菜一汤):40元/人;
行程根据情况前后调整
预定指南
一、微信咨询:18079110412,13803518689
二、QQ咨询:27082246,732626002
三、电话咨询:0791-86215292,86279952
18079110412,13803518689
四、门店咨询:南昌市苏圃路189号外旅大厦568,578室
预定流程
1、线上预定:网站浏览产品——线上咨询——确认行程——线上支付——签订电子合同
2、门店预定:门店咨询——确认行程——门店支付——签订纸质合同
3、电话预定:电话咨询——确认行程——支付定金——签订合同
支付方式:
1、转对公账户:公司帐号:江西省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昌市北湖支行营业部
帐号:1902 0734 0829
2、转微信(网站上的官方咨询微信:18079110412,13803518689)
3、转支付宝账户:pengzhen412@hotmail.com ,18907097602
4、现金支付
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具体以与客服联系,以合同行程为准
违约责任:
旅游者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出境社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