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巽寮湾经络康养双卧9日游

巽寮湾经络康养双卧9日游

旅游天数:9天

原价:¥1570元     优惠价:¥1500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0791-86215292

 



产品经理推荐:

【行程特色】

☆宜人的气候,良好的生态环境☆酒店含养生早、中、晚餐

☆酒店管家服务:酒店免费提供24小时服务和私人管家服务

☆您可以免费参加麻将、象棋、围棋比赛、集体跳广场舞等,酒店免费提供场地与器材;

☆线路延长、节奏变慢


随着季节变化,选择不同的地方旅游。作为一种新型的旅游方式,候鸟式旅游越来越受到各方的关注。



行程特色:

线路玩法:

旅游小贴士:

行程安排:

第1天   南昌-惠州
南昌乘火车前往惠州
用餐:早餐 ×  午餐 ×  晚餐 ×
住宿:火车

第2天   巽寮湾
白天自由活动,晚餐后参加广场舞大赛。
用餐:早餐 ×  午餐 ×  晚餐 √
住宿:巽寮湾

第3天   烹饪大赛

早晨晨运,

早餐后参加美食讲座,中餐,午休

下午参加烹饪大赛

晚餐后参加广场舞


用餐:早餐 √  午餐 √  晚餐 ×
住宿:巽寮湾

第4天   养生讲座
晨运,早餐,早餐后参加养生讲座,中餐,午休,下午参加养生讲座,晚餐,广场舞
用餐:早餐 √  午餐 √  晚餐 √
住宿:巽寮湾

第5天   赌神争霸赛
晨运,早餐,早餐后参加麻将大赛,午餐,午休,麻将大赛,晚餐,跳广场舞
用餐:早餐 √  午餐 ×  晚餐 √
住宿:巽寮湾

第6天   互动农场
晨运,早餐后参加微农场活动,中餐,午休,舌尖上的海产品,晚餐,广场舞
用餐:早餐 √  午餐 √  晚餐 √
住宿:巽寮湾

第7天   互动摄影
晨运,早餐后参加摄影活动,午餐,午休,下午参加摄影活动,晚餐,参加联谊活动
用餐:早餐 √  午餐 √  晚餐 √
住宿:巽寮湾

第8天   自由活动
全天 自由 活动
用餐:早餐 √  午餐 √  晚餐 √
住宿:火车

第9天   火车
惠州乘火车返回南昌,抵达南昌结束愉快旅程。
用餐:早餐 ×  午餐 ×  晚餐 ×
住宿: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南昌往返惠州火车硬卧,指定地点

【惠州火车站、惠州客运站、惠州平潭机场、惠东候机楼(老车站)、惠东高铁站】至酒店

2、住宿:微豪思酒店标准间(客房均2人/间)

3、用餐:6早12正;

4、服务:酒店管家提供全程服务

备注:行程2人起订。




费用不包含:

1、列车上的餐费,单房差、景点门票、外出正餐费用、个人消费;

2、一切私人性质的消费等

如何预订:


预定指南

 

一、微信咨询:18079110412,13803518689

 

二、QQ咨询:27082246,732626002

 

三、电话咨询:0791-86215292,86279952

18079110412,13803518689

 

四、门店咨询:南昌市苏圃路189号外旅大厦568,578室

 

预定流程

 

1、线上预定:网站浏览产品——线上咨询——确认行程——线上支付——签订电子合同

2、门店预定:门店咨询——确认行程——门店支付——签订纸质合同

3、电话预定:电话咨询——确认行程——支付定金——签订合同

 

支付方式:

1、转对公账户:公司帐号:江西省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昌市北湖支行营业部

                                 帐号:1902 0734 0829

2、转微信(网站上的官方咨询微信:18079110412,13803518689

3、转支付宝账户:pengzhen412@hotmail.com 18907097602

4、现金支付


重要提醒:

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具体以与客服联系,以合同行程为准

违约责任:

 旅游者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出境社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