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天数:1天
原价:¥199元
优惠价:¥190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0791-86215292,86289980
早08:00集合出发前往怪石岭景区,(车程约1.小时)。抵达景区后开始一天的拓展培训!
09:00—10:00 培训项目: 《破冰开营》;
第一阶段:树立标准:“忘记姓名 忘记职务 忘记性别”等;
第二阶段:心态调整:“这是多么美好的一天啊,充满着爱、热情、效益、感恩、POWER”第三阶段:互动游戏:创意游戏“全体动员”、“奥地利女王圈”;第四阶段:1、所有参训学员分成N个小队;2、每个小队选出1个小队长;3、每个小队选出自己的队名、口号、歌曲和造型第五阶段: 1、小组总结分享,思想升华;
10:00—11:00 培训项目:《极速60秒》;
项目简介:1、项目任务是在60秒时间内,把场内一个圈内1-30的数字信息卡片按照依次全部的要求交给培训师;2.培训师会站在绳圈边等中间队员交卡片;
培训目的:1、激发学员的工作欲望、激情与战斗力;2、体会团队重要性“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优秀的团队”;3、提升团队加沟通与协作能力;4增强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知。
11:00—12:00 培训项目: 挑战NO.1;简介:本大型毕业项目是由4个项目组合而成的大项目,每个项目都要经过前期不断的训练,最后在150秒内必须完成,很多人一听到150秒,这怎么完成?对,就是150秒!
目的:1、熔炼团队,消除团队隔碍,理解阻碍团队成才的关键因素;2、熔炼团队感情,加强团队沟通与协作;3、牺牲精神,甘为人梯的精神;、通过团队努力,才能实现个人及团队的项目目的。
12:00—13:30 午餐:小休、集合、准备下午培训;
13:30—14:00 热身游戏:大树与松鼠;
14: 00— 16:30 登山活动,登长城(合影,展望未来);游玩景区。
16:30-—17:30返程,与公司共创美好未来
1. 交通:空调旅游车(客运资质齐全、全座保险、车况良好):60元/人;
2. 门票:怪石岭大门票30元/人,拓展训练师45元/人;
3. 导游:优秀导游服务:10元/人;
4. 中餐:含一中餐(十人一桌,十菜一汤);餐标40元/人;
5. 旅游意外险,旅行社责任险:5元/人;
6.免费提供拓展服装,药箱(外用药),照相服务;
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房费押金、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预定指南
一、微信咨询:18079110412,13803518689
二、QQ咨询:27082246,732626002
三、电话咨询:0791-86215292,86279952
18079110412,13803518689
四、门店咨询:南昌市苏圃路189号外旅大厦568,578室
预定流程
1、线上预定:网站浏览产品——线上咨询——确认行程——线上支付——签订电子合同
2、门店预定:门店咨询——确认行程——门店支付——签订纸质合同
3、电话预定:电话咨询——确认行程——支付定金——签订合同
支付方式:
1、转对公账户:公司帐号:江西省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昌市北湖支行营业部
帐号:1902 0734 0829
2、转微信(网站上的官方咨询微信:18079110412,13803518689)
3、转支付宝账户:pengzhen412@hotmail.com ,18907097602
4、现金支付
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具体以与客服联系,以合同行程为准
违约责任:
旅游者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出境社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