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天数:3天
原价:¥680元
优惠价:¥560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0791-86215292
早指定地点集合出发,车赴庐山(门票180元)(车程约2.5小时),参观【庐山博物馆】,游览包括283美国教堂在内的别墅六栋【老别墅的故事】,讲述了李德立、赛金珠、国民党军官等人的故事。让你了解庐山老别墅的由来,体验庐山的历史与文化(入园须租用鞋套和讲解器已含,送景区打印照片一张),外观毛泽东主席召开了三次会议的【会议旧址】,中餐后游含鄱口(游览时间约60分钟)此处为”湖光山色,可观中国第一大淡水湖鄱阳湖,可观庐山第一高峰--大汉阳峰, 游庐山落差最大的瀑布--【三叠泉瀑布】(往返缆车已含)
早餐后游白居易所题“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花径】(约20分钟),游走全长1452米,庐山最美丽的峡谷、因四季花开灿若锦锈【锦绣谷】、神龙巧救朱元璋【天桥】、更有天生一个【仙人洞】、无限风光在【险峰】(全线约1小时20分钟) , 游【三宝树】、庐山恋取景地【黄龙潭】、西游记水帘洞取景地【乌龙潭】,庐山山上寺庙【黄龙寺】,下午自由游览庐山牯岭镇。晚上自行赴【庐山恋电影院】观影,每天只播一个电影,那就是1980年公演的电影《庐山恋》,这部电影是一个时代的经典之作,它不仅完美地呈现出了庐山的景色,而且还创造了世界吉尼斯记录.
早上4点钟自愿前往观看【日出】(约1.5个小时,看日出视当天天气情况而定),日出看完后上午休息,中餐后游览庐山第一景【石门涧景区】(门票和下行缆车已含),游览铁索桥、摩崖古石刻、会仙阁,观赏世界唯一-----千尊玉佛殿及获基尼斯纪录“根艺巨龙”,三希菀、北京猿人石像、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寿星峰,感悟苏东坡笔下“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之神韵。讲经台、石门大佛、石垒经书、试剑石、龙虎情天然壁画、鹰嘴石、青龙潭、乐龟回头、观瀑亭、石猴观瀑等百余景观。返回南昌,结束愉快的红色之旅!
1、门票:含庐山大门票, 观光车,三叠泉往返缆车,石门涧门票+下行缆车,老别墅故事讲解及鞋套费
2、交通:空调旅游车(每人1个正座)
3、餐费:全程不含餐
4、住宿:普通标准或挂牌三星标准间
5、导游: 优秀导游服务(自由游玩期间不含);
6、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请提醒客人自愿选择购买)
预定指南
一、微信咨询:18079110412,13803518689
二、QQ咨询:27082246,732626002
三、电话咨询:0791-86215292,86279952
18079110412,13803518689
四、门店咨询:南昌市苏圃路189号外旅大厦568,578室
预定流程
1、线上预定:网站浏览产品——线上咨询——确认行程——线上支付——签订电子合同
2、门店预定:门店咨询——确认行程——门店支付——签订纸质合同
3、电话预定:电话咨询——确认行程——支付定金——签订合同
支付方式:
1、转对公账户:公司帐号:江西省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昌市北湖支行营业部
帐号:1902 0734 0829
2、转微信(网站上的官方咨询微信:18079110412,13803518689)
3、转支付宝账户:pengzhen412@hotmail.com ,18907097602
4、现金支付
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具体以与客服联系,以合同行程为准
违约责任:
旅游者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出境社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